在107年大約9月份左右,因為去聽了一場黃正雄老師開的法拍課程,而加入學員後,並跟同學在107年10月中旬去搜尋目前市面上的法拍屋,剛好這間在竹北市成功一街的日安巴黎的8樓進入第三次法拍中,於是去問了大樓管理員,請教這間房子的屋況及車位情形。
那時的保全留下我的聯絡電話後,隔天就收到屋主范小姐的簡訊,問我想買她的房子是嗎?我回電給她,她問我想出多少錢買?我反問她想賣多少?因為那時在網路的法院資訊,底價是676萬,屋主說目前有多組人馬想買,我於是告訴她700萬願意賣嗎?她馬上說我是裏面要買的出最高的,屋主約我當天10月31日中午11點30分在她上班的地方踫面,她當下跟我表示願意這個價格賣我,但是因為她有債權人今天派四位員工來跟她收債務,要求我當天需支付新台幣100萬給她,我說我需要先簽買賣契約才能交付錢給她,她當下就拿權狀及身份證供我查證,房子確實是她的,她說很急需先交錢給債權人,她說債權人王小姐找員工藍飛來辦公室拿錢,沒給錢,她今天沒辦法好好工作,她說我如果拿不出100萬,她認為我沒錢買她的房子,我說我可以馬上去銀行開銀行支票給她,當下她就跟我去位在竹北文興路的台中銀行開支票,在我開支票當下,范小姐又跑進來說:希望我提領現金,因為王小姐借錢給她時也是現金,所以我又跟銀行改提現金100萬給范小姐,跟著范小姐回她辦公室外面,她又請我在車上等她,為了安我的心,她就將印章、身份證及權狀交給我保管,自己去找王小姐的員工,我還囑咐她要請對方寫下簽收條,約莫等了一小時後,范小姐再次出現,我就看到她簡易的一張紙上,一位藍飛簽收100萬,我馬上連絡我認識的新竹吳代書,馬上跟范小姐過去簽約,路上范小姐又跟我討了1仟元說要付她的電信費,到達吳代書那,我跟吳代書說這間有進入法拍中。